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推广国际中文教育,根据我校孔子学院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我校、社会选拔公派汉语教师,拟2022年下半年赴我校合作共建孔子学院任教。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
一、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包括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荷兰语、葡萄牙语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能运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工作,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书法、武术、民族舞蹈、乐器、视频剪辑特长者优先。
7. 符合所填报孔子学院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岗位需求
1. 荷兰格罗宁根孔子学院4名
2. 巴西南大河州联邦大学孔子学院1名
三、选拔流程
1. 校内申请人登录pmplatform.chinese.cn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填写后,下载并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由所在院系或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提供评价推荐信(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一并提交至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nnacuc@cuc.edu.cn,联系人:孙老师。
2. 校外申请人请参考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告流程进行申请。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announcement?id=1122&page=1
3. 经由学校及孔子学院审核通过者,将由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汇总信息报送至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参加统一考核。
四、相关说明
1. 任期一般为2年,拟于2022年秋季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依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培训时间及孔子学院实际情况而定。
2.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校内申请人同时享受校内相关规定待遇。
3.申请人请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4. 申请资料报送时间:2022年 6月20日前